家长沦为“编外教师”不可取
如今,家校共育理念不断普及,但在一些中小学,从批改作业到值日保洁,再到监督学生考试,家长正在成为一支随叫随到的“编外教师”队伍。有些家长认为,活动中积极参与、愿意为班级付出的家长确实能提升孩子在班级中的“地位”,但也有些家长对此颇有微词。
家校共建共育的目标在于聚合家庭与学校的教育力量,以期产生学校教育得到家庭支持、家庭教育得到学校指引的良好效果。而家长沦为“编外教师”,则是对家庭教育功能的异化,背离了家校共建共育的初衷,不利于学生的成长。
首先,家长沦为“编外教师”,家庭教育的育人地位被大大弱化。大喊共建共育口号却一味强调并倚重学校、教师的主导地位、主导作用,将会置家庭教育于无足轻重的地位,使家长在学校决策、建设、教育教学等具体工作上的监督可有可无。
其次,家长沦为“编外教师”,是对家庭教育育人功能的异化。家长被要求负责改善学校办学条件、提高教育教学质量、承担学校日常杂务,充当卫生清洁员、物品采购员、苗木灌溉员、花卉修剪员、水电暖维修员甚至自习看管员、考试监考员、上下学安全执勤员等免费“义工”。家长角色的异化,其实质是校本位、师本位思想的表现,不仅不利于学生的成长,而且容易引发家校矛盾。
苏霍姆林斯基曾把学校和家庭比作两个“教育者”,认为两者“不仅要一致行动,要向儿童提出同样的要求,而且要志同道合,抱着一致的信念”。学校和教师要尊重家庭教育,承认双方在教育孩子中的地位和目标的一致性。巩固学校教育成果,对学生进行持续教育,离不开良好家庭环境的创设,离不开家庭教育。相较于学校,家长对孩子的了解更深入、更全面,更能针对孩子进行个性化辅助,这是学校教育难以做到的。因此,学校和教师必须以开放的胸怀接受家长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,以包容的态度容纳家长在家庭教育上的不足,虚心接受家长对学校教书育人全过程和重点环节的监督、指导,同时对家长给予及时、科学、有效的家教指导。
家校共建共育需要家庭、学校、教师百分之百的合作诚意。学校要搭建家校共建共育平台,为家长提供专业的家庭教育指导,允许和鼓励家长在合理范围内参与学校管理,配合学校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具体实施,充分利用家长这一教育资源优化、改进学校内外的教育环境,保证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统一性,让学生接受更完整、更全面的教育。
(作者史万浩,单位系甘肃省武威市第十二中学)